各市建委(建設局)、園林局,省級相關廳局:
為充分發揮品牌工程的示范引領作用,提高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水平,根據《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優質工程)考核認定辦法》,現就做好2021年度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優質工程)(以下簡稱錢江杯)考核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推薦范圍
(一)2020年6月30日前已完成竣(交、完)工驗收,并完成竣工驗收備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且已投入使用的房建、市政、交通、水利、能源、園林、農村住房等工程建設項目。
(二)已經參加過錢江杯考核認定而未通過的項目不列入錢江杯考核推薦范圍。
二、考核推薦程序
各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和省級相關廳局(以下簡稱推薦單位)依據考核推薦分配名額表(附件1)組織企業申報,按照《2021年度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優質工程)考核認定細則》要求(附件2)對申報項目進行考核后擇優提出錢江杯推薦名單;通過本部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后,將推薦函、《推薦工程匯總表》(附件3)及申報材料(附件4)報送我廳。
房建、市政、農村住房等工程由工程所在地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推薦上報;交通、水利、能源等工程由省級相關廳局負責推薦上報;園林工程由工程所在地設區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負責推薦上報。
三、推薦要求
(一)推薦單位要認真組織做好本年度錢江杯考核推薦工作,規范考核推薦程序,認真把關,嚴格推薦,不得限制排斥外地企業承接的項目參與錢江杯考核認定。優先推薦綠色建筑和有重要技術創新項目,實行裝配式建筑、住宅全裝修項目,以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項目。
(二)推薦單位應對參加考核認定項目申報條件符合性、資料完整性和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認真核對,重點核查項目申報條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甩項申報”、“搭車申報”等問題。發現存在項目“甩項申報”、“搭車申報”等問題的,一律取消該項目考核認定資格。
(三)推薦單位推薦項目名單必須嚴格執行推薦分配名額數,不得突破。推薦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房建、市政、交通、水利、能源等工程推薦資料報送至我廳質安處;園林工程推薦資料報送至我廳城建處;村鎮工程推薦資料報送至我廳村鎮處。
(四)對各地上報的推薦項目,我廳將根據推薦情況組織專家抽查復核。
廳質安處聯系人:柴翔翔,聯系電話:0571-81050849;
廳城建處聯系人:徐 劍,聯系電話:0571-81050813 ;
廳村鎮處聯系人:許耕銘,聯系電話:0571-81050827 ;
聯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區密渡橋路51-1號。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8月2日